我们是一对七十多岁的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正常的结婚手续,事实婚姻起始存续至今已有17年之久,现在女方患病两次脑梗并已卧床有4年多时间,我一直都在精心照顾她,现住房产是在女方名下,如果女方先我而故去,请问我能否仍然拥有居住权,并需要办理哪些相应手续?
17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爱护,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与妻子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定程序,但基于双方的长期相处和照顾,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一直在为妻子提供照料和支持,且该房产是按照您的意愿购买或赠予,则您可以享有对该房产的居住权。 至于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在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您可能只需要向当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确认您的权利即可。此外,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希望您和您的妻子都能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共同度过这段艰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