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女方所有,协议书在公证处公证后,女方在变更房屋户名或卖房,男方不需要到场,只需要出具协议书和公证书,就行了,对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我需要澄清的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房产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您与配偶已经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并且签署了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公证,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同意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如果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资产,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判决的结果。 此外,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房产归属于一方所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产权过户、贷款偿还等复杂环节,这些都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意愿。 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了解更具体的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