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别家的土地纠纷,对方在其老屋地上盖房,向我购买了二十五个平方的土地,因有点亲戚关系,只收取对方二千元,我方要求立个字据,对方不同意,后来对方挖基础,多占我十几平方,我父亲到国土,国土局登记后让我父亲回家别到外面说,后来一直无消息,他家房子盖好后,我去国土局想找个说法,国土工作人员说别人房子盖好了,他们处理不了,我那土地是我以前的老危房子,红线图管业证还在我手里,图内73.6个平方,现在还剩三十几个平方,红线图外还有杂地,像这情况,能走法律要回自己的权益么?
2021-08-0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