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15年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付了首付,现在房子还没交付。当时买房的时候借了一部分钱,马上要结婚了,借的钱估计到婚后能还完,我想咨询下,这个房子到时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房子所有权怎么分配呢?
2025-03-25 19:46尊敬的客户,您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您所有。 关于借款的问题,如果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则视为共同债务;若借款是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等非夫妻共同生活的用途,则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一方取得另一方财产后,该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为对方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屋产权登记在你名下,也不一定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具体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 最后,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