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问题寻求帮助,根据特殊工种相关规定:(81)劳总护字74号和(62)中劳护字128号这两项政策能否在一个企业同时执行。比如宜昌焦化煤气公司的主产品是焦碳,焦炉生产本就属冶金行业,而市人社局只是认定了其中几个岗位,并没有按冶金行业含盖的工种审批,真正具有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却未纳入,我们应怎样维权,特此咨询,请求帮助,也希望有经验的律师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给以帮助为谢!
2017-03-03 23:49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