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在农村儿子和父亲共同建造的房屋,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该房屋为儿子及其家人唯一居所,父亲是否有权利把房屋分给女儿
2025-10-10 03:22在农村地区,如果房屋由儿子和他的家人共同建造,并且房产证上明确记载为父亲的名字,那么这栋房子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女儿就没有权利继承这栋房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具有处分子女个人财产的权利。所以,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否则女儿无权要求将属于她父亲的房产份额分割出去。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