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期限到期法院应不应该通知当事人
2025-10-02 19:16《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因此,在查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如果当事人在查封期限届满前未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那么查封措施将自动解除。若当事人在查封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获得法院支持,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重新进行查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