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串通他人,伪造文件不履行合同,胁迫写欠条怎么办
14天前一、非法串通他人,伪造文件不履行合同,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4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伪造文件并以此作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那么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胁迫写欠条是违法行为,因为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绝对无效的合同”,并且“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同意写欠条,也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如果你遭遇了上述情况,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