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暑期工 昨天我在期限内 中途不想继续干了 老板按照30一天给我算钱 但是当初说的时候是过了试用期就是70一天 这有他们当初让我们自己写的合同 没有看我身份证 老板当初也没有签字盖章 而且之前的几个同学走的时候都是开的70一天 请问这种情况 怎么维权
2025-10-02 20:2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是劳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保留与您的雇主相关的所有书面协议和口头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 沟通协商。尝试直接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按照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支付工资。如果情况无法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雇主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比如没有按法律规定提供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泄露给他人。同时,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