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工作的合资店铺(管理归公司)担任店长因为公司经营的种种原因,决定更换成同公司旗下的另外一个品牌我是6月20号接到通知但是7月份就要更换了,在27号的时候我才得到通知品牌更换后我会被降级薪资也会下降为普通员工比原来底薪下降了700我现在觉得很冤莫名其妙的,我觉得我的权利被剥夺了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因为我原来牌子的负责人说20号起就不归他管理了我找到我们的合作商沟通得到的回复是说现在新的牌子是福州分公司再管他也不好插手。我入职的时候并没有主动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一个意外险。不知道他们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希望尽快得到解答。不该怎么做才能维权。
2021-06-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