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2年在原来企业一直到95年单位解体,工作13年,2005年并轨后原单位没有缴养老保险,现在我要求原单位给我们补缴养老保险可以吗?
12天前您已经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并且在该期间内一直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当转移到新的就业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以便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因此,如果您于1978年6月以前开始参加工作的,并且在该期间内一直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那么您可以依法向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如果单位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导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您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操作细节和相关法规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