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生,女,未婚先孕.现已生子,没举行婚礼。受不了感情背叛,要求男方同意分开,给抚养费,儿归妈 去年,高三刚毕业,单纯,其妹让我去胶州打工,到那说老板不要未成年。后来意外怀孕,想回家,被其妹藏匿身份证。无奈留下孩子。为了孩子,继续在一起。孕四个月,回老家,为了不让死去亲娘的男方姑姑,继续同意在一起。孕五个月,男方带我去北京,北京的表姑夫妻照顾我,一直到孕八个月,回老家,不久因男方大年三十给前女友发红包,生气离家出走,年初一去医院备孕,初二生子。生子五月,因男方和前女友聊天暧昧,回娘家,后因其答应儿子随我入户,才同意继续在一起,到现在没有实行!!当初因男方及其亲戚的自私,因我的懦弱!想改变
2025-04-13 17:2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情感关系和法律纠纷问题。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其次,关于感情背叛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申请离婚或解除婚约。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最后,对于您的妹妹的行为,可能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建议您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和支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具体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