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不选举由书记一肩挑合法吗
2025-10-21 17:2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村长、副村长等职务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因此,村委会主任的选举应当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如果村委会主任由书记一人担任,这将导致村委会成员的人数减少,可能影响到村民的民主权利和决策效率。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必须组成合议庭”,即需要至少三人以上的审判人员共同参与审理案件。因此,一个村委主席一人承担全部职责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委会主任的选举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而不是由一名书记一人承担。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这一做法,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