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2015年11月份用其老婆的名义买了一套170多万的房子,开发商当时说的零首付买房,但后来以车位贷的形式在中国银行等四个银行都贷款,每个月要交2万4千元,还了7个月,一共18万左右。现在当事人要退房,开发商同意退房,但是不同意退回每月交的贷款,当事人想要委托律师要回所交的18万元左右的贷款,愿意支付律师费用
2024-09-05 20:5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房地产行业协会投诉,寻求帮助解决纠纷。 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最后,在选择律师时,应当充分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确保能够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