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马上毕业的大学生,前两天租房,房子各方面都行,已经签过合同之后,房东带我们去物业办理手续的时候得知还要给小区物业交2000块钱押金,不交的话就没有办法买电,这件事房东之前也没有说过,合同里面也没有写,我们联系中介解决这件事,中介说他也不知道,随后房东打来电话说之前忘了说了,现在我们不想租了,我们也没有搬进去,这属于房东违约还是我们违约,退钱的话可以退全款吗?
14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没有事先告知或未尽到合理的通知义务,就要求承租人支付额外费用(如押金),可能会被视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全部租金和押金。 然而,是否需要全额退款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建议您详细阅读您的租赁合同,并与房东沟通,了解具体的规定。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寻求帮助,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此外,如果您对房东的行为不满,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请记得,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细节,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