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青岛诚泰签订的螺旋管购买合同,现在做完一半,青岛诚泰说货不合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我们签的是5037标准,青岛方与工地签的国标,6月25拉走一批,后有让做了几支,6月28提出解除合同,7月四号公户被封,现在还没收到传票,找人问了,是市里法院里的人让区里的法院办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14天前对于您遇到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确认合同条款是否明确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约条件和赔偿方式,您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处理。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解约条件或赔偿方式,建议您向青岛诚泰公司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并做出合理决定。 在等待青岛诚泰公司的答复期间,可以考虑收集其他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立场,例如合同副本、付款凭证、收货记录等。 若在等待过程中无法解决纠纷,您可以选择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