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去年10月份跟着私人老板干活把两个腿的跟骨都摔断了。现在老板陪我6000块钱,主要我现在还不能从事重活,我对他这个处理不满意,需要您的帮助
21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雇主因过错导致雇员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补偿由于人身伤害给您带来的痛苦和心理负担。 至于是否满意对方提供的赔偿金额,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其具体内容,并且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以便更全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