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企小学的校长,近两天在我校发生了一件一年级小朋友意外伤害事件,导致孩子太阳穴处缝了六针。后经询问,是两个小朋友在室外玩耍受的伤,因为那天刚好下雪了,国旗下面的台子是地砖铺成的,没有防护围栏!现在双方家长都来我校找责任,我校调取监控失败,想得到帮助!我校有没有连带责任?医药费该由谁来出?
2025-05-05 08:25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学校可能面临一定的连带责任。首先,由于天气原因导致地面湿滑和缺乏适当的防护措施,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其次,作为教育机构,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在此事件中,学校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导致学生受伤,存在一定的管理疏忽。 关于医药费用的问题,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且不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学校无法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保障义务或者存在过失,那么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对于双方家长的要求,建议学校可以先与他们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要求,然后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如向保险公司报案、寻求第三方调解等。同时,学校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