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租赁房动迁 分配给承租人8套房 并无任何安置费 承租人丧偶 育有5个子女 其中两个女儿离异单身 另三家子女有家庭还各育有一个子女 其中大女儿在老宅注册了一个公司 现大女儿不满足分配到的两套房子 要和承租人打官司 所要其注册公司的动迁补偿(动迁组违规将公司动迁补偿强算在8套房子的总价里) 但我们这次动迁却没有任何动迁安置费 而且8套房子正好分完 动迁组说大姐公司补偿有50万 现在大姐要求拿50万再拿一套房子 就是说大姐这次动迁要三套房 那岂不是有家庭要少拿一套房子了…… 我就想问一下 租赁房动迁给的承租人的8套安置房 承租人有没有平均分配房子的权利? 还是法院判了房子给谁就给谁? 还是说法官能判谁不能拿房,谁就不能拿房? 到底是承租人的分配方案说的算还是法院说的算?
2024-10-31 00:1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承租人在老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获得了8套安置房。然而,在分配这些安置房时,并未提供任何动迁安置费用。 关于大女儿的要求,她认为自己应该获得更多的房子,因为她的公司在动迁过程中得到了50万元的补偿。这可能涉及对产权的重新评估以及可能存在的争议,例如是否所有股东都同意该补偿款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大女儿有权获得更多的房子,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如何分配这些额外的房子。 对于其他子女,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家庭并育有子女。因此,法院在分配房屋时可能需要考虑到每个家庭成员的需求和权益。这意味着法院会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谁可以得到更多的房子或更少的房子。 总之,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安置房取决于具体的情况。法院在做出裁决时通常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居住需求、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需求等。因此,如果您有关于此案件的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