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三轮车和小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受伤车子、手机衣服等物受损,交警最后判定小车负全责。但对方没有垫付救护车费,医药费等所有开支,叫我伤好了后拿发票找他,他再一分不少的赔给我,注:(修手机换屏,衣服,车子等物没有发票)但我报过去一切费用后,对方说没有那么多赔,所以我想问一下无责方怎么获得赔偿, 我这边所有的医用开支和其它所有费用是否全赔给我呢?
2025-11-28 13:3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事故是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受害人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对方车辆负全部责任,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对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如果您有相关的医疗发票或收据作为凭证,这些费用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78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财产损害的危险时,仍然放任其存在,致使损害发生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车辆存在重大缺陷,且这种缺陷造成了您的损害,那么对方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总之,在您遭遇交通事故并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