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当时房产证留得是男方个人的名字。但当时他给我写过保证书,如果出现婚变,房子归我所有,现在我们要离婚,这个保证书生效吗,有结婚证,20个月
2024-10-06 16:46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我将尽力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在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时,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关于您的保证书的问题,由于它是在婚姻期间签署的,并且是在婚前或婚后的某个时期内做出的承诺,那么它可能不会对房产所有权产生直接的影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认为该保证书对您的权益造成了影响,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 最后,请记住,无论是否有法律文件明确表示房屋归属情况,法院可能会基于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房产的归属权。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