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的物业上班,到17年6月20号才正式干满一年,期间承诺的交五险和签订劳动合同都未履行,并且我已怀孕55天,公司领导已不听话为由将我开除,请问我能告它吗?我能得到一定补偿吗?谢谢
2024-10-06 16:48尊敬的用户,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怀孕55天,因此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工作以确保您的健康安全。如果您决定继续工作,建议与公司的管理层沟通,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或福利待遇。 最后,如果您决定辞职并寻求经济补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费用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