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4月24号向街道办申请5月15号公司栽员名单,栽员名单有我名字。但是我4月27号向公司提请了5月27号离职,我现在离职日期未到,公司就把我栽掉,就是公司栽员在先,我离职在后,现在我能否申请公司赔偿?公司在明知把我栽掉,仍批准我申请辞职,公司这样子是否违规
2024-10-06 17:08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点。首先,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离职日期已经超过了公司决定裁员的日期(即5月15日),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其他赔偿。其次,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