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在建行。和建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建行积累的一定的生活补偿金。然后调入党政机关工勤人员。但最近他们调查我说是违规调入,要辞退。请问他们这个做法合法吗?
2024-10-06 18:38您好!关于您与建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被要求调入党政机关工勤人员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确实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如未能履行工作职责等,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公务员法》第46条的规定,公务员录用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公务员条件,并且愿意接受组织安排,那么您的调入行为应该是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过程,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了解情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情况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