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男,15年年底跟女朋友订了婚,彩礼给了6万2,订婚前买了房,房产证加了她的名字,首付是我家人出的,我在还贷款,女方家没有出一分钱,包括装修也没有添钱,我们也没有领结婚证,16年中旬女孩提出退婚,但她做不了她家里人的主,最后她也不提退婚,也不说继续跟我处下去,就说那样拖着,逼着让我主动提退婚,好不给我退彩礼,拖了有小半年了,我没办法才主动提出退婚,但他们家现在就以这个为把柄,说男方主动提退婚,不给退彩礼,也不给我转房子户口,现在家里钱也花差不多了,生活确实有点困难,如果我将他们起诉到法院,会怎么判,会帮我把钱跟房子追回来吗?还有就是她家是岐山县枣林镇的,我应该去哪里起诉?
2024-09-05 10:5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并且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和补偿因离婚给您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要求法院确认房产证上增加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