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前用我身份证办的贷款给他用,我一分钱都没用,给他用的时候他承诺他来还,因为是婚内没有字据,离婚之后现在银行追着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2天前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即使在婚姻关系中使用他人身份办理贷款,并且对方已经承诺还款,但如果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贷款合同中的约定),那么您的责任可能并不完全取决于债务人的承诺。此外,在离婚后,您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贷款相关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书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贷款的真实性和借贷双方的协议。 联系借款人。尝试直接联系借款人,询问其是否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他们拒绝或无法提供足够的信息,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有关法律程序和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为您的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避免恶意诉讼。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避免恶意诉讼或滥用法律手段。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决策。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请记住,任何涉及法律事务都应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指导,以确保最大程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