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在威海一个出入境公司交了3万块钱(没有收据但是我有手机录音),给办的旅游签去的迪拜打工,在威海出入境公司没有签合同,到了迪拜也没有签合同就自己买机票回来了,我想知道现在这个钱还能要回来一些么?当时回来时候我们说了不要钱给护照让我们回来就行。估计她们也录音留 证据了。我们当时是想等人回国了再跟他们要钱,现在这种情况要出来钱的可能性有多少?她们公司应该是属于没有资质的出入境公司我能告她们么?
2025-02-27 05:24首先,您需要确认签证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如果签证有效且存在有效的合同或协议,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剩余费用,并可能获得赔偿。如果您无法确定这些情况,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其次,关于您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支持的问题,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有效性、签证的有效期、公司的资质等。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对于公司的资质问题,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举报,如出入境管理机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