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同一公司上班三年了,上个月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和我续签了变更地点(广东)合同,我当时也没有注意到,下个月公司要搬到惠州,我又不想去,该怎么办?
1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您的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公司搬迁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项时,应尽可能地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