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做宾馆的,和房东签了十年合同,做了五年,宾馆装修花了一百多万,主要东西床,空调,电视等能用的都留给房东,只带走自己私人物品,现在不做了我们还要要赔违约金吗?谢谢!
2025-07-25 09:09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十年,并且在五年内完成了宾馆的大规模装修工程。由于合同规定,在租赁期间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否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考虑到您已经进行了五年的时间,而剩余的五年时间不足以完成全部装修项目的费用支出(一百万),因此在计算违约赔偿时可能需要考虑剩余期限的实际使用价值和预期收益。通常情况下,如果剩余期限不足以覆盖全部成本,则可能需要对剩余期限的部分进行折算或减少赔偿金额。 此外,关于是否保留所有家具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房东之间的协议约定。如果您认为保留家具对于继续经营宾馆至关重要,则可以要求补偿剩余期限内因保留家具导致的额外开支。请注意,具体补偿数额将取决于您的实际情况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最后,请注意,任何法律纠纷都需要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处理。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顾问。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