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欠费收滞纳金合法吗?我从99年下岗后到12年养老保险没交,12年开始自己交,当时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之前欠费可以不交,没有滞纳金,等到退休年龄可以补交,没想到现在让补交,还收滞纳利息。什么时候开始收的所谓的滞纳利息也没通知过啊?请问他们合法吗?
2025-07-25 09:45您好!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您在12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时,已经不存在以前的欠费问题,因此不需要支付滞纳金。同时,《社会保险法》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因此,您目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关于滞纳金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查询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对政策和法规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人员,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