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甲方欠乙方14万四千,甲方与乙方协商,合同签订将13万变更为12万,分8个月还,每月还1.5万,还清此案了结,剩下1.4万口头协商作废,现以还至第八月,乙方却突然反悔,索要1.4万,不接甲方电话,信息,拒接协商。当初签订合同时,虽未直接明确写明1.4万借款,但合同最后一条提示“12万借款还清,之前所有借条作废”,请问比证据是否对甲方有利?
2025-04-09 21:36在您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关键点。 合同条款中提到的“12万借款还清,之前所有借条作废”这一条款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这表明如果债务全部偿还,之前的任何借款协议都将被取消。 如果乙方拒绝支付剩余的4万元,并且没有提供合理的理由或合同支持,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请注意,即使有合同条款支持您的主张,最终的判决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事实和证据。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并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以获得最佳结果。 请记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具体案例。在处理类似争议时,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