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们家在四川德昌县绿洲家园对面住三楼与四楼因为他们遮挡采光问题我和我父亲上去理论发生争吵 对方先动手打人 我们还了手 最后报警处理,我和我父亲被行政拘留11天的13天、对方被拘留4天。 现在对方反而向法院告我们赔偿他们共计2万多的经济损失! 最后我想请问这种官司怎么打 帮我们预判一下。法院及派出所出的相关书见下图。
2024-10-25 05:35首先,您和您的父亲已经被行政拘留了11天和13天,这表明您已经接受了相应的处罚,并且您有权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赔偿。然而,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对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获得赔偿。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收集关于案件的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证人证言、警方调查报告等。此外,您还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起诉状,其中应详细描述双方之间的争端以及您所遭受的损失。在起诉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保护自己免受不当行为的影响。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行动都是合法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