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想咨询一下房产的法律,婚前贷款10万块建了一栋房子,房产证是我个人名字,建好房子后才登记结婚,但是登记结婚后十万块还没有还清的,结婚两年多才还清,但是贷款的十万块是我爸妈出钱还的,现在就是想问律师,这种情况,离婚了房产是两公婆所有吗?还是我个人的财产??
2025-04-21 09:4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进行购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且该房屋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房产证上显示的是您的名字,并且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贷款部分,虽然贷款是您父母出资偿还,但考虑到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因此房产和贷款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的分割方式将取决于法院的具体判决结果以及双方的具体协商情况。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