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在停车场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人,也及时带受伤者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只是有点软组织挫伤,可他要让给他5000的赔偿费用,该给吗
2025-03-23 11:22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履行职务或者为履行职责而发生损害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此外,在本案例中,你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及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对方也同意支付一定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拒绝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同时,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