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暑假工,在饭店当服务员做的事情和其他服务员一样然而他们有瓶盖费不给我给瓶盖费该给我的哪一份老板自己收起来了,不给瓶盖费就算了我提前差不多一个月跟老板说我做到某个时间段就不做了,然而到时间了老板自己没招到下一个人不放我走,麻烦律师您能不能告诉我这样属于犯法吗?可以详情给我解答一下,麻烦您了谢谢!
2025-10-09 18:33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关于瓶盖费的问题,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瓶盖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且你已经提供了服务并完成了相应的任务,那么你应该有权获得瓶盖费。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合同中有其他规定,那么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工作中确实获得了瓶盖费。 其次,关于提前离职的问题,如果你与雇主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如提前通知),则通常不会构成违法。但如果你没有遵守这些程序,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导致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 最后,关于老板不发放瓶盖费和拒绝放你走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不佳、人力资源不足等。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遇到实际问题,强烈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