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一年,我前夫的姐姐买房子,就办下我们名下了,我们离婚时,协议书上没有提这个房子一个字,现在让我签字,让我前夫一个人全全受理这个房子的归属权,我签字或不签字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2025-02-09 20:54在您与前夫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协议书中未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则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未能提及该房产,可能意味着您和您的前夫共享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签署同意并接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并且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这意味着您已经认可了该房产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您的前夫独自处理此事,他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以防止将来发生争议。 此外,即使您没有直接签署任何文件,但若您的前夫以其名义进行任何交易或决定,这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潜在的影响。因此,建议您仔细审查并理解您与前夫之间关于房产所有权的协议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框架,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