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车子抵押给私人借款公司,抵押款是五十万,每个月的利息是四分加上停车费每个月付21000元给对方,我已经付了十一个月的利息了,中间还还了一次五万的本金给对方,最近两个月因为资金紧张我没有还利息了,又给对方拿了五十件茶叶作为抵押和他们商量要到年底才能把车子赎回来,现在协商不成,对方不想等了,而且要卖我的车,而且是不过户当黑车卖,这样合法吗?
2026-03-09 05:2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私人借款公司的合同存在争议。关于利息和还款方式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法院寻求帮助。 至于是否可以将车辆卖给他人以抵消欠款,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正当的理由(如债务人已失去偿还能力),并且已经支付了足够的款项,并且在出售前告知了借款人,请注意,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即您有权要求借款人退还车辆。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