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我们哪里说棚户区改造,房屋给750一平方,政府补助300换回迁房。宅基地5万一亩。我家里的养殖大棚,政府找的评估公司给210一平方。我当时同意了,只要求给我现金。政府人员当时说去上面反应下。后来一直没有音讯。直到16年底政府人员去找我说不签字的话给你降价降到70一平方。我当时没有同意。17年又来找我说给我140一平方。我当时说只要原来的价格并给我现金。我就想问下这个价格是他们说的算说变就变还是国家或者地方统一的?向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当地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和宅基地补偿的问题存在争议。在协商过程中,您曾表示要求政府给予现金补偿,并对补偿价格提出异议。 如果您认为政府提出的补偿价格不合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与政府进行谈判。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表达您的不满,同时说明理由和期望得到的具体补偿金额。如果政府能够听取您的意见,并愿意调整补偿方案,那么可以尝试达成一致。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调解或仲裁。 联系律师。如果您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双方的协商能力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