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2年零7个月,合同还没有到期了,突然公司逼迫离职,优化员工结构,逼迫填写了离职书,原因是说工作没有做出成绩,不合格公司岗位要求,离职书上补偿我一点,但是不知道安什么算法补偿的,因为工资是社保基数的2倍多点,公积金是安照工资的5%交的,就是说平时工资高,社保基数低了一半,公积金基数也稍微低了几百元,平时每月2个周六是上班,2个周六休息,是不是周六上班也要上给补偿金?我现在不知道怎么维护我个人的合法利益?求大师给帮助支持一下,公司也有带薪年假,合同没到期,也没调解休年假,是不是年假带薪也能补偿金?求助一下
2026-01-01 02:3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首先,您有权获得与您工作年限相匹配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 关于周六加班是否应该得到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公司的裁员行为不合理或者不公正,您有权利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裁员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提前通知、未提供合理的理由等,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公司沟通的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