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分家协议会有法律效益吗?我老公家的分家协议上写着兄弟两没人每月给老人生活费300元!如果一方没有给老人的房子将分给另一方!现在房产证上还是我公公的名字!老人现在跟着我们过的!他大儿子也没给过生活费!老公公还有个女儿没有参与分家!协议上有他们的签字和手印!除了他女儿!想知道等到老人百年后!我们可以拿着这个协议把房子继承过来吗?还是还要经过他哥哥和姐姐的手
23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平等原则”以及“照顾弱者”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原则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法院的介入。 首先,关于您的母亲是否可以依据该协议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一般而言,子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关心。但是,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解释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其次,关于房产继承权。由于房产是您父亲的遗产,因此在没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应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您认为房产应该属于您或者您的弟弟妹妹,建议先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其他的想法或计划。 最后,关于协议中的条款,如“兄弟两人无人每月给老人300元的生活费”,这可能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老年人的赡养费用应当由其法定赡养人承担,而非由他人支付。因此,您和您的家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关于房产继承和赡养义务的问题,建议您和您的家人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