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7年初我和男方在家长的包办了结婚酒席,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结婚期间男方对我不管不问,还偷偷服用过男性壮阳产品,期间他的家人过于干预我们之间的生活,多次对外人诋毁辱骂我,导致我们的关系破裂!男方多次提出解除婚姻,但却索要彩礼钱,当初订婚时男方给我两万六的彩礼钱,我买了嫁妆全部带回给男方家,剩余一万块后因男方对我不管不问我作为平时生活开销,对于男方如此的作法,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他们索要的退回彩礼钱我应不应该退回给他!
22天前首先,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婚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该婚姻。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其次,关于彩礼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被告返还彩礼是合理的,那么您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应的金额,并且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彩礼的实际价值、当地的社会风俗习惯以及您与被告的感情状况等。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尽量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