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起诉离婚,七月七日开庭,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一套,一个五岁女儿,起诉理由,感情破裂,房子女方和孩子居住,男方已搬离住房十一个月,房子评估预计约250万元,市场价约280万元,共同存款约十万在男方卡上,男方现提出房子归女方,贷款由女方一人承担,孩子归女方,房子价值一半抵消女儿抚养费,另出十万元抚养费。但是由于女方工资并不足以独自还贷,银行是否会选择拍卖房产?请问男方提出方案是否合理,存不存对女方及孩子的不利的后果或隐患?急盼回复,谢谢您!
2024-11-04 15:47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多种因素来决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首先,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法院认为房子的价值不足以补偿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比如房屋价值与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那么可能会判决房产归被告所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债务。 其次,关于共同存款的问题,虽然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法院认定存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其他非个人用途,则可能不会作为分割财产的一部分。 再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状况等因素来做出判断。因此,您提出的方案中提到的“男方支付抚养费”这一部分,实际上是在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而非直接要求对方承担房贷。 最后,对于银行是否会选择拍卖房产,这主要取决于房产的实际市场价值、银行的处理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您有疑问或担忧,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