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外遇,现在要离婚,说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净身出户。但是家里两套房子都是男方的名字,如果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说以后男方每个月给女方固定生活费,这一条协议有没有期限,或者说是会不会几年以后女方就不能享受这个协议,还是说一旦协议书上签了这一条就会一直享受下去。还有就是这样离婚的话,房子的名字仍然是男方的名字,如果离婚男方净生出户,在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房子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嘛……
26天前在处理婚姻和家庭事务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然而,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一般性的指导。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此外,如果一方有婚前财产、婚后获得的财产或其他特殊原因,其应有权保留自己的财产份额。 关于离婚协议中提到的“固定生活费”条款,这通常是指对配偶未来的生活需求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这种支持的金额和持续时间通常是通过协商达成的,并且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因此,具体是否可以长期享受这一协议,以及何时终止,需要看具体的协议内容和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 至于房产问题,如果离婚后一方愿意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这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手续。在大多数地区,房屋所有权人(即男方)必须同意出售房产并将其转移至子女名下。此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房屋的价值、交易费用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