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房子,中间过户的时候没有去物业办理交接手续,本身以前物业比较乱,原房东有几年物业费没有交,现在物业停了我的水电向我催缴原先的物业费,这个我应该支付吗?原房东有给我一张承诺书说之前的物业费有她负责,现在我想咨询物业有权利停我水电吗,中间照成的损失谁来承担,我是应该不理会物业催缴以前的物业费还是我需要先付清以前的物业费,在由我自己去向原房东催讨这比费用呢?
2024-08-30 16:3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物业费等费用的处理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物业费的缴纳及责任归属。如果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 在房屋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并共同确认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结算情况。如未能及时完成交接手续,可能会影响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和费用结算。 如果物业在您的房屋交易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业主发生纠纷等情况,您可以要求物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证明其存在的问题以及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情况。 关于物业催缴物业费的行为是否合法,需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物业有权依据合同或其他法律规定向业主追收欠费,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如通知、催告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与原房东沟通,了解之前物业费的情况,然后根据上述原则判断自己的权益保护。如果确实存在原房东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需要注意避免因拖延缴费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增加。对于物业催缴行为的合法性,也需要仔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