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为现任村支委,由于2014年,父亲是村支书,在有关人到我村承包生态公益林情况下,建议我当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说每亩每年可领到0.5元作为工资,原来我没任什么职务,2017年当了个支委,说我现在是四类人员,原来领的护林员工资要退还财政局,请教这应该退还吗?
2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的身份属于“四类”人员。关于您的工资待遇问题,具体情况需要了解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对具体政策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林业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支持。同时,也请您注意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合法合规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