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分居四年四年多,孩子是我带,他们家没有出过一分钱抚养费,而且他还不同意签字离婚,我现在想要离婚而且要他补偿孩子过来之后的抚养费,还要法律强制执行他每个月该付的费用,可以吗 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男方赌博,吸毒。分居4年多了。男方户籍所在地在南溪区,没有共同财产。有一个孩子,5岁,最近一年多跟着母亲共同生活,当事人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能支付律师费用3000---5000.望尽快联系当事人。
2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四年以上且未达成协议离婚,法院可能会支持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和赔偿损失。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应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对子女的情感投资等综合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女方提出争取抚养权并主张对方承担抚养费,建议详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与对方协商解决。关于律师费用,通常情况下,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费,具体数额需要由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根据收费标准确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