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48岁,于9月18日车祸,导致手周围两处骨折,脸部划伤。责任判定为一人一半。目前手术费已花费2万5。对方目前未拿钱。我婆婆之前一直在外打零工,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对方能赔偿多少钱,我都需要有什么证明?如果对方的赔偿金额与我们心里要求的最低价位有差距的话如果起诉的话都需要准备什么?
2025-12-08 23:0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您婆婆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对方已经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部分赔偿金。因此,在确定对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时,应当考虑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等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等因素。 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这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被告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以评估您的婆婆的损失,并请求法院对赔偿额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您也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费用单据、住院记录、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支持。 最后,如果您打算起诉,请确保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准备好必要的诉讼材料,如起诉状、证据清单、身份证件等,并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