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以房屋抵押贷款方式在一家公司贷了20万。9.9厘利息,9年还清。每个月还款4024,但是有一条规定预期每天违约金1100块钱,我由于最近三个月家庭变故导致逾期,如今催款说我已经欠23万,咨询他这个合理么 我可以维权么?谢谢
2025-03-07 08:16您提到的逾期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以及您的权利保护。 首先,关于逾期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银行或金融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本金,或者未能按期提供服务,那么客户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且有权请求延迟付款期限。然而,如果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则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预期违约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是基于合同中规定的条件而产生的,例如未按时支付利息等。如果违约金过高或不合理,可能会被视为非法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协商降低违约金,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严重逾期并且面临高额债务,建议尽快联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并尝试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