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以前的女朋友没结婚的有小孩了,2010就分手了,到现在孩子差不多10岁了,她没出过抚养费,她重庆的,我江西的,请问如果我现在要起诉她给抚养费要到哪里去起诉,我和她现在都在浙江省,但是不在一个市,如果起诉需要一些什么材料?
2024-11-18 13:33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你可以向你所在地(江西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于身份关系和财产权益关系则应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应该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江西省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的民事起诉状; 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等; 有关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如支付抚养费的历史记录、银行流水等。 如果您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请务必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