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小区散步时,由于物业把下水道井盖揭开作业,母亲视力不好不慎掉入,造成右腿摔伤,经诊断为韧带拉伤,需4~6周才能下床行走。当时无任何警示标志或围栏,但物业称有人看守。既然有人看守,我母亲怎么会掉入。当物业通知我们到达现场时,井盖已盖好,所以没法拍照,只有和我母亲一同散步的另外三个人见过现场。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责任怎样划分。万分感谢!
2025-07-19 14:39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认为物业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因为其未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您母亲跌落井中,并且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此事件。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无法找到目击证人,通常会采用“排除法”来确定谁的责任更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物业是否有义务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例如,是否应放置足够的围栏或其他安全设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您的母亲是否遵守了任何提示或警告?例如,她是否注意到地面有任何异常情况,如破损或未关闭的井盖? 如果您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则可能需要考虑其他责任人,例如施工人员或设计者等。 请注意,这些是基于一般规则和常识得出的判断,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